2020年度
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
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
将于9月16日启动
需要做认定的市民赶紧看过来
很多细节需要知道
职工医疗保险
慢性病新增人员
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
病种范围:共计31种。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门诊管理病种新增人员
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
病种范围:共计6种。
参检前请做好这些准备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
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
病历材料要求
↓↓↓
● 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
● 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
● 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抽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复检
检诊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及各区市县医保经办部门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明年1月1日可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
检诊认定结果2020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
特别提示
● 所有参检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所属街道检诊时间及指定医院参加检诊认定。
点击文末左下角了解更多可查询检诊时间和地点● 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
● 大连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检诊期间
市医保中心及市内各医院
咨询电话
● 市医保中心
83709222、83709195
● 大连市中心医院
(北院6号楼二楼俱乐部)
84412001-8855/8274
● 第二人民医院
83637104、83631360-3037
● 第三人民医院
86526080、86556855
● 第五人民医院
(F楼体检中心)
84214701、84211244-3015
● 大连市友谊医院
82718822-7106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62893039、62893116
●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84369613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83635963-3039/2019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84671291-2820/2847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67医院
(原210医院)
80841315、80841300
● 大连市妇幼保健院
39062050、39062059
●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39728501、39728775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84514036
● 大连市口腔医院
84651306
●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39878678
●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39547993
●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6686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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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文字:左莹
编辑:曲茜
校对:鞠传强 孟颖